首 页 大使信息 中埃关系 领事信息 使馆信息 揭批法轮功 北京2008年奥运会
    首页 > 领事信息
关于护照延期规定的补充通知
2006/09/11

  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》有关规定,2007年1月1日起,各驻外使领馆不再为各类护照办理延期手续。但2007年1月1日前,可为有效期在一年半之内的护照办理延期手续。


【推荐给朋友】
       【打印文章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