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赴华签证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
2022-06-22 21:31

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及我有关防疫要求,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,中国驻埃塞俄比亚使馆对申请赴华签证作如下调整:

一、受理流程:

(一)申请人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。

(二)通过使馆领侨处邮箱预约办理时间。(consulate_eth@mfa.gov.cn)

(三)在预约时间内,本人携带所有申请材料到中国驻埃塞使馆递交申请。

二、基本签证材料

(一)打印好签证申请表,在确认页首页及表格末页第九项签字。

(二)护照原件(有效期6个月以上且有空白签证页)及资料页复印件;

(三)1张照片,背景为白色、着深色衣服。

(四)合法停留和居留证明。(适用在埃塞的第三国公民,如在埃塞合法停留、居留、工作、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)

(五)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
(六)当前可受理签证类型及核心文件

签证种类

适用情形

材料要求

M字签证

F字签证

赴华从事经贸、交流、访问、科技等活动

中央和国家机关、中央企业、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和商务部门、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邀请函

Z字签证

赴华工作

有效的《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》(或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原件)

S1字签证(随居)

S2字签证(探亲)

Z字签证或工作类居留许可持有人的配偶、父母、未满18周岁的子女、配偶的父母

1、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(如家族关系证明、婚姻关系证明、结婚证、出生证等)原件;

2、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;

3、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;

***如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申请探亲(S2)签证,除上述材料外,还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交相应情况说明。

Q1字签证(团聚)

Q2字签证(探亲)

1、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;

2、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;

***家庭成员仅限:配偶、父母、配偶的父母,子女,兄弟姐妹,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。

1、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(如结婚证、出生证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)原件;

2、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(如中国身份证、户口簿),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。

R字签证

高端人才

《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》

**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关系证明(如结婚证、出生证原件)申办S2签证。

C字签证

机组人员

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。

(七)申请紧急人道主义签证,如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,须提交死者或危重病人的身份证件(如中国身份证或外国人护照等),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、病危通知书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。

三、外交、公务类签证可径向中国驻埃塞俄比亚使馆递交。

咨询电话:251-11-3203724 (周一至周五上午: 9:00-12:00AM

邮箱:consulate_eth@mfa.gov.cn

注:持有效的工作、私人、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,在赴华事由不变的情况下,可径赴华无需另行申办签证。持有效中国永久居民身份证件的外国人亦无需另行申办签证。